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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合肥市精神病医院)建院于1953年,其前身为安徽省立精神病医院,1970年更名为合肥市精神病医院。建院初期是一所精神病专科医院,80年代起逐步增加综合科病区,使我院成为以精神科为主、综合科为辅的大型现代化三级医院(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1992年经安徽省卫生厅批准,成立安徽省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中心主任由合肥市精神病医院院长兼任。2002年安徽医科大学精神卫生临床学院正式在本院挂牌。 精神科病房和门诊条件全国一流,拥有编制床位930张,其中近50%为家庭化、全开放式病房,设有心身疾病科、神经症科、老年病科、儿童青少年科、重性精神病科、神经内科、司法鉴定科、心理咨询室、心理测验室、遗传室等科室,可收治各种轻性心理障碍、重性精神障碍、酒精药物依赖、躯体疾病伴发的精神障碍、儿童心理问题、老年期痴呆和各种心理疾病、需要临终关怀的病人等,技术水平全省领先。 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提供各种心理测验、心理咨询以及精神分析(包括梦境分析)、系统家庭治疗、认知行为疗法、生物反馈、儿童感觉统合训练等系统心理治疗。并设有睡眠障碍、性心理障碍等特色门诊。我院于1997年起开通的心理健康咨询热线(3666903,每天19:00-21:00)已经成为全国有影响的专业心理咨询热线。 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实验室及辅助设备先进、功能齐全,多排螺旋CT、脑电图、脑电地形图、睡眠脑电图、自动生化分析仪、自动血球分析仪、B超仪、800mAX- 线机、染色体分析仪、ECT治疗仪、全自动呼吸机、麻醉机、多参数监护仪等,足以满足临床辅助诊断和治疗的需要。 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作为教学医院,多年来一直承担安医大等多所医学院校的《精神病学》、《医学心理学》、《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等课程的理论教学、临床实习的教学任务;我院是省政府指定的安徽省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机构,负责本地区的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精神和智力残疾鉴定、劳动能力和医学等鉴定,并负责全省范围相关的复核鉴定;下辖的安徽博大心理治疗师培训中心,承担全省心理咨询员、心理治疗师的资格培训任务。我院还是安徽省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和安徽省医学会精神科专业委员会的挂靠单位,除承担合肥地区的精神疾病的预防、治疗、康复、教学、科研等工作外,尚同时担负指导全省精神卫生工作事业的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