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始建于1966年,是潍坊市唯一一所三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是市卫生计生委直属的国有公立医疗机构,集精神、心理疾病医疗、预防、教学、科研、康复于一体,是全市精神、心理疾病防治业务技术指导中心。2006年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是全省5所之一;2013年经市编办批复,加挂“潍坊市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牌子;2015年10月,被评定为三级甲等精神病医院。 医院现有潍坊、昌乐两个院区,编制床位800张。其中,潍坊院区500张,昌乐院区300张。现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66名,副高以上职称51名,省级医学会副主任委员10名,潍坊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4名,潍坊医学院教授、副教授16名,潍坊医学院硕士生导师4名、济宁医学院硕士生导师2名,“潍坊名医”6名,“潍坊名护”9名,潍坊市“金牌医生”2名、“金牌护士”2名。医院设有精神科、临床心理科、老年精神科、儿少精神科、睡眠障碍科、抑郁症治疗中心、康复治疗中心、心理咨询中心、司法鉴定所等十余个特色科室。年门诊诊疗人次近七万人次,年住院诊疗人次近六千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