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0
预约量 暂无 患者评价 1
一、主要职责 马鞍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在原马鞍山市卫生防疫站、血吸虫病防治站、结核病防治所等多家单位基础上,于2000年组建而成的实施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服务的副县级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直属于市卫生计生委领导。主要承担全市疾病监测、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儿童免疫规划、公共卫生监测与评价、卫生医学检验以及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性疾病和职业病、地方病的预防控制与健康教育促进等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行政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信访、公文管理、制度管理、机要保密、教学实习、文书档案、政务公开、接待、车辆运维管理、公共卫生项目执行情况管理及各类继续教育组织实施。负责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的编制及其他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管理、决议的贯彻实施;负责市区公共无主地带的消杀(含疫源地消毒)工作。 二、业务办公室。负责业务类工作管理,承担对外业务类工作的联络、协调、督办工作;承担目标管理考核、科技教育管理和基层公共卫生均等化组织管理;负责质量管理(含各类样品检测复核)工作,组织开展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评审等工作;承担样品受理、流转,检测报告审核、发布和归档等工作;负责科研项目管理、科研成果申报、重点专科建设、人员培训(进修)等工作。 三、组织人事科。负责党务、人事管理、党风廉政建设、机构编制、人才发展、队伍建设、效能建设及现场工作效果评估管理;承担学历教育、统战及离退休管理工作,对考核奖惩、晋升提拔、配备使用提出意见;承担健康教育、对外宣传及宣传资料归档工作。 四、计划财务科。负责财务预决算、内部审计、财务公开、会计核算等财务管理工作;负责财务计划、报表、说明等经济文件的编制,财务规章制度的制定、规范执行和风险排查工作。 五、总务科。负责安全生产、综治等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物资采购、设施设备维修以及各类物资、耗材、疫苗的存储管理,负责物业管理、供电、供水、绿化、通讯等后勤保障工作;承担疫源地的污水、污物处理工作;承担基础建设工作。 六、卫生应急中心。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疫情的应急管理与综合协调工作、卫生应急指挥处置中心的运行;负责应急预案、传染病防制技术方案的修制订工作,全市重大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置;负责应急队伍培训、演练;承担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风险评估、预警与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调查工作。负责对消毒效果、消毒产品进行监测、评价,开展全市消毒、杀虫、灭鼠技术指导、统计及服务等工作。 七、免疫预防科。提出全市免疫预防策略建议,制定免疫预防工作计划和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预防用生物制品计划管理和免疫效果监测与评价;负责免疫预防相关传染病疫情监测及风险评估、预测与预警工作;负责处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重大免疫规划疫苗针对疾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置。负责全市免疫预防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指导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和免疫预防信息化工作。 八、性病艾滋病防治科。负责全市性病、艾滋病、麻风病、丙肝疫情监测、病人登记和流行病学调查处置、综合干预、宣传教育、评价、报告工作及组织实施艾滋病免费抗病毒治疗、随访、药物管理及职业暴露评估等工作;负责全市性病、艾滋病、麻风病、丙肝工作的业务培训,指导县区疾控中心、医疗机构开展高危人群干预以及艾滋病病人与感染者随访、抗病毒治疗等。 九、结核病防治科。负责全市结核病疫情监测、病人登记、流行病学调查、风险评估和预测预警工作;调查、处置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好结核病人发现、治疗、督导管理与病人诊治的质量控制工作;开展结核病防治业务培训及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十、地方病与寄生虫病防治科。负责地方病、血吸虫病及疟疾等寄生虫病的预防控制与疫情报告管理,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置工作;负责地方病、寄生虫病防制工作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价及报告;开展碘盐、碘缺乏病综合监测、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全市地方病、血吸虫病及疟疾等寄生虫病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十一、食品营养与学校卫生科。负责拟定全市卫生健康系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人群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及合理膳食指导;负责全市学校教学环境监测指导、学生健康状况监测和常见病防治技术指导工作,营养与食品安全等相关健康知识的科普宣传。 十二、环境与职业健康中心。负责开展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的卫生学监测、评价、咨询与服务,对人群的健康危害评估、评价,重大环境卫生、职业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开展农村改水改厕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与科学研究,为改善农村环境提供服务。 十三、微生物检验科。负责开展各类食品、公共场所、医院消毒、一次性卫生用品等的病原微生物检验及相关技术服务;各类传染性疾病致病因子的日常检测,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应急检测;对辖区内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 十四、理化检验科。负责开展各类饮用水、涉水产品、职业卫生等有害因素的理化检验及相关技术服务;食品安全、碘缺乏病、公共场所、空气污染等健康危害因素的日常理化检测,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应急检测;对辖区内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 十五、慢性病防治与健康管理科。负责全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与伤害预防控制的工作,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自然灾害次生疫病监测、伤害监测和行为危险因素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处置及干预工作,负责死因、慢性病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综合评价及报告,对重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提出综合干预与防治措施;负责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相关健康宣教等工作。 十六、健康大数据中心。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传染病、死因、重点慢性病、健康危害因素、症候群监测和症状监测等公共卫生监测大数据管理和分析工作;参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置;负责智慧疾控平台信息系统的运维管理;负责办公设备、信息化终端设备、服务器及网络设备的维护与管理。 十七、预防医学门诊部。负责承担的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成人预防接种、破伤风预防接种、皮肤性病诊疗和综合内科诊疗、美沙酮维持治疗、驾驶人体检等工作,承担部分传染病的诊治工作。 十八、公共卫生研究室。负责利用技术资源开展社会化技术服务和科学研究工作,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应用技术研究成果转化工作;承担与公共场所技术服务机构有关的各类委托性技术服务;承担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有关的各类委托性技术服务;承担饮用水、化妆品、涉水产品、一次性用品、消毒产品等各类健康相关产品的委托性检验检测;参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置;承接委托性的疾病预防控制专业技术类科研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