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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患者招募】EGFR抑制剂—FHND9041胶囊招募T790M阳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2019年11月04日 9600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肺癌患者招募】EGFR抑制剂—FHND9041胶囊招募T790M阳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肺癌是恶性肿瘤中致死率最高的肿瘤,每年全球大约有150万人死于肺癌。每年被新确诊的肺癌患者中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比例高达85%。近十几年来,小分子靶向药物的出现成为NSCLC 治疗领域的重大突破,目前,已被广泛证实有效,且用于NSCLC一线治疗的小分子抑制剂主要包括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pidermal Growth Factor Receptor, EGFR)抑制剂。国内外大制药企业已启动以EGFR突变(包括EGFRm+T790M+)为靶点的第三代抑制剂的研发。

FHND9041胶囊属第三代EGFR抑制剂,其与EGFR蛋白的结合是不可逆的,且对EGFR T790M耐药突变以及EGFR敏感型突变都有较强的抑制作用。可用于治疗服用EGFR抑制剂后耐药且产生T790M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的患者。

最近,一项评价FHND9041胶囊治疗EGFR T790M阳性的NSCLC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多中心临床研究正在进行患者招募,请大家珍惜机会。

要点提示

1)男性或女性,年龄≥18岁,且75岁。

2ECOG体力状态评分≤ 2分。

3)具有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不适合手术或放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

4)患者必须至少有一个未经过放射治疗的可测量的肿瘤病灶。

5既往接受EGFR-TKI如吉非替尼、厄洛替尼、埃克替尼、阿法替尼等)持续治疗后疾病进展。

6)受试者确认为T790M阳性患者。

研究者信息及联系电话

主要研究者信息

单位名称: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协和医院肿瘤中心

姓名:董晓荣  教授

职称:主任医师

电话:027-85728022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6号协和肿瘤中

临床研究协调员刘琳

电话:18627004905

试验药物简介

FHND9041胶囊是第三代EGFR抑制剂

本试验的适应症是在既往EGFR-TKI 治疗后进展的T790M+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

注册分类:化药药品1

规格:20mg/粒,80mg/

作用机制:

FHND9041通过抑制EGFR及其下游信号分子的磷酸化来调控肿瘤细胞的增殖和凋亡,从而达到抑制肿瘤生长的作用;同时其对野生型EGFR蛋白抑制作用较弱,避免由于野生型EGFR蛋白被抑制而导致的相关毒性反应。

 

药品试验背景

肺癌是恶性肿瘤中致死率最高的肿瘤,每年被新确诊的肺癌患者中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比例高达85%。国内外研究显示,大多接受一代、二代EGFR-TKI药物治疗的患者,会在治疗后一年左右耐药且大约三分之二的耐药患者出现T790M突变

为了克服T790M耐药突变,科学家们对耐药机制的持续探索,研发出第三代靶向药物。FHND9041是一种新型强效、高选择性的第三代EGFR抑制剂,其对EGFR T790M耐药突变以及EGFR敏感型突变都有较强的抑制作用。

 

研究试验设计

本研究为评价FHND9041胶囊在既往EGFR-TKI治疗后进展的T790M+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及抗肿瘤活性的Ⅰ/Ⅱ期临床研究。

试验范围:国内试验

招募对象

以下为详细招募信息,懂得较多的患者可以咨询看下,看不懂的患者只看文章开头即可,如果情况大概符合可直接联系工作人员咨询细节。

入选标准

1. 在任何检查和研究之前,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2. 年龄18岁,且75岁,男女性均可;

3. 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已不适合手术或放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患者;

4. 既往存在敏感突变(包括Del l9L858R等);

5. 既往接受EGFR-TKI(如吉非替尼、厄洛替尼、埃克替尼、阿法替尼等)持续治疗后疾病进展(需要有影像学证据);既往治疗线数可超过1 线;

6. 末次肿瘤治疗(EGFR-TKI 或化疗)疾病进展后,需确认有T790M+。检测方法可采用:1)组织或细胞标本的ARMS 法(需经国家认证的中心检测),2)组织或血液标本的NGS 检测法(需经CLIACAP认证的中心检测);

7. 基线时至少1 个肿瘤病灶能够满足下列要求:①既往未经过放射照射,也未用于筛选期活检(若受试者仅有1 个可测量病灶时,可接受针吸细胞学或穿刺活检检查进行基因状态确认,但作为基线的影像学检查需在穿刺检查至少7天后进行);②可以准确测量,基线期最长径≥10mm(如果为淋巴结,要求短轴15mm);CTMRI检测均可,但后续评价时需使用同一检测方法;

8. 世界卫生组织(WHO)的体能状态评分(ECOG)为0-2

9. 预期寿命3个月;

10. 对于绝经前有生育可能的妇女必须在开始治疗之前的7天内做妊娠试验(血清或尿液),且结果必须为阴性;

11. 育龄妇女应在整个试验期间和末次给予试验药物后3个月内采用严格的避孕措施避孕;男性受试者应在整个试验期间和末次给予试验药物后6个月内采用严格的避孕措施且无捐精行为;

12. 患者能够理解并按计划进行访视、治疗、实验室检查以及其他的研究程序。

排除标准

1. 首次用药前14天内患者曾在前一治疗方案或临床研究中使用过任何细胞毒性化疗药物;或患者停用任何靶向抗癌药物到首次用药前的时间不到该药的5个半衰期(厄洛替尼小于8 天,吉非替尼小于10天,埃克替尼小于2天,阿法替尼小于8天);或停用其他试验性药物或抗癌药物到首次用药前的时间不到该药的5个半衰期;

2. 曾使用过第三代EGFR-TKI 类药物(如AZD9291CO-1686HM61713ASP8273EGF816、迈华替尼、艾维替尼、艾氟替尼等)或其原料药、仿制药;

3. 从最初诊断开始后的任何时候,有确证的EGFR 20外显子插入突变;

4. 患者首次用药前4周内接受过重大手术(包含血管通路建立手术);或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大范围放射治疗或骨髓放疗超过30%

5. 患者正在使用(或者不能在首次服用FHND9041前至少1周内停药)CYP3A4强抑制剂或诱导剂或以抗肿瘤为适应症的中草药(见附表3);

6. 研究治疗开始时,既往治疗仍有未愈毒性反应,并且《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CTCAE)》级别超过1级(脱发除外),既往铂类治疗相关神经病变可以放宽到2级;

7. 脊髓压迫或脑/脑膜转移的患者(无症状、病情稳定、研究治疗开始前不需要使用类固醇药物治疗至少4周者除外);

8. 有任何提示患有重度或未控制的全身性疾病的临床依据,例如研究者认为患者不适合参加试验,或者会影响患者对研究方案依从性的未控制高血压患者、活动性易出血体质患者、活动性感染如乙型肝炎(HBV-DNA1000cps/mL)患者、丙型肝炎患者、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患者(研究者认为可以入组的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除外);

9. 任何影响患者吞服药物或口服吸收障碍的情况,例如:严重慢性胃肠道疾病、接受过胃肠道手术、难治性恶心或呕吐症状等;

10. 符合下列任一心脏标准:在静息状态下,心电图(ECG)检查得出的平均校正QT间期

QTc>470msecQTcB=QT/RR1/2,第1次异常时,在48h内复测1次,以2次平均结果计算)。各种有临床意义的心律、传导、静息ECG形态异常,例如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III度传导阻滞,II度传导阻滞,PR间期>250msec。可能增加QTc延长风险或心律失常事件风险的各种因素,例如心力衰竭,低钾血症,先天性长QT综合征,家族史中一级亲属有长QT综合征或40岁前不明原因猝死,正在使用任何已知QT间期延长的药物(见附表6);

11. 有下列既往史:间质性肺病(ILD),药物性ILD,需要类固醇治疗的放射性肺炎,具临床证据的活动性ILD

12. 药物不能稳定控制的高血糖;

13. 筛选前2 周内接受输血者

14. 骨髓储备或器官功能不足,达到下列实验室数值:

a)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 1.5×109/L

b) 血小板计数(PLT< 100×109/L

c) 血红蛋白(Hb< 90g/L

d) 若无明确的肝转移,丙氨酸氨基转氨酶(ALT)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氨酶(AST>2.5 倍正常值上限(ULN),若有肝转移,ALTAST>5ULN

e) 若无明确的肝转移,血清总胆红素> 1.5ULN,若有明确的Gilbert 综合症(非结合型高胆红素血症)或肝转移,总胆红素>3ULN

f) 血清肌肝(SCr>1.5ULN,同时伴有肌酐清除率<50 mL/min(实测值,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仅当SCr>1.5ULN 时才需检查肌酐清除率进行确认。

15. 患者有对试验药物活性成分或非活性辅料,化学结构与试验药物类似的药物或试验药物同类药物发生超敏反应的病史;

16. 妊娠和哺乳期妇女;

17. 患者存在其他恶性肿瘤或最近5年内诊断过其他恶性肿瘤(基底细胞癌或者宫颈乳腺原位癌除外);

18. 研究者判定其它原因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患者(如:不愿意遵守研究的各项流程、限制和要求;曾行同种异体骨髓移植;并存其他恶性肿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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