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栓塞国际临床指南比较需要记住的要点(2-2B)
2024年10月15日 0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附:肺栓塞指南比较:要点
10. ESC/ERS建议对疑似高危PE患者进行未分镈肝素(UFH)的初始抗凝治疗。如果正在考虑高级疗法(例如血栓抽取、纤维蛋白溶解或手术),ESC/ERS、PERT和NICE建议使用UFH治疗血液动力学不稳定的PE。然而,最近的证据表明,与UFH相比,固定剂量低分子量肝素(LMWH)与复发性静脉血栓栓塞(VTE)和大出血的发病率较低。
11. 对于不需要UFH的非胃肠道(GI)癌症和PE患者,CHEST和NICE建议使用DOAC而不是LMWH。ESC/ERS和ASH推荐DOAC或LMWH。CHEST建议对管腔胃肠道恶性肿瘤患者使用阿比沙班或LMWH。ESC/ERS建议急性PE的孕妇使用LMWH。
12. ESC/ERS建议,在侵入性监测、超声或临床监测的指导下,对中心静脉压低的患者进行适度的液体冲击(快速输液)是合理的。该指南没有讨论在中风险PE的正常血压患者中使用利尿剂。急性PE中缺乏休克的普遍定义。
13. 所有指南都建议对高危PE患者进行纤维蛋白溶解。由于有重度出血(特别是颅内出血)的风险,所有指南都建议避免在中高风险(顺从)PE中常规使用全身纤维蛋白溶解。
14. 所有指南都建议在全身血栓溶解失败后或高出血风险的个体使用导管定向干预作为救援治疗。NICE建议,由于缺乏临床试验数据,应在研究方案范围内使用基于导管的栓塞切除术。
15. 在所有指南中,下腔靜脈滤器放置最广泛认可的适应症适用于急性PE患者,并且对全身抗凝剂绝对禁忌。其他场景在指导建议中明显具有异质性。
16. ESC/ERS和PERT建议在出院后3-6个月进行随访。ESC/ERS、AHA和PERT支持使用非侵入性成像(例如超声心动图、6分钟步行测试、心肺运动测试)来评估肺动脉高压的存在,特别是在急性PE后持续性呼吸困难或运动耐受性受损的患者>3个月。ESC/ERS、PERT和AHA建议转诊到肺动脉高压中心进行进一步管理。
17. ESC/ERS、ASH和CHEST建议对急性PE的初级治疗进行≥3个月的治疗性抗凝。ESC/ERS建议对持续性或轻微短暂风险因素的患者延长抗凝3个月以上。ASH建议对有短暂性诱发风险因素的患者在初级治疗后停止抗凝。ESC/ERS和CHEST建议减少DOAC剂量进行延长治疗(二次预防),而ASH建议在这个阶段全剂量或减少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