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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素”药物利与弊

2018年04月18日 10118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瘙痒”是皮肤科疾病的永恒主题之一,“激素”类药物是对抗此类疾病的强有力武器。所谓“武器”,用之得当,所向无敌;用之不当,雪上加霜。

皮肤科医生口中的“激素”,其实是指糖皮质激素,此类药物作用广泛而复杂。正常情况下,人体自身即可产生糖皮质激素,以影响机体物质代谢过程。在治疗疾病过程中,根据给药途径的不同,又可分为系统性用药(口服或输注)及局部用药(即药物外用)。

一、系统性使用糖皮质激素,主要作用如下:

①抗炎、抗过敏作用    具有强大的抗炎、抗过敏作用,对各种原因所致的炎症、过敏反应均有明显的抑制作用,如物理性、化学性、免疫性、感染性等。


②抗免疫作用    抑制单核细胞对抗原的吞噬与呈递,溶解淋巴细胞,抑制细胞免疫和体液免疫。


③抗毒作用    糖皮质激素可提高机体对细菌内毒素的耐受力,减轻其对机体造成的损害,减轻细胞损伤,缓解毒血症症状,发挥保护机体的作用。


④抗休克作用    特别是中毒性休克的治疗。


⑤刺激骨髓造血功能    增加红细胞和血红蛋白含量。

主要不良反应如下:  糖皮质激素不良反应的发生,与疗程、剂量、用药种类、用药及给药途径等有密切关系。


长期大量系统性应用可引起医源性库欣综合征面容和体态,体重增加,下肢浮肿,紫纹,易出血倾向,创口愈合不良,痤疮,月经紊乱、骨质疏松及骨折,肌无力,肌萎缩,低血钾综合症,胃肠道刺激(恶心、呕吐),胰腺炎,消化性溃疡或穿孔,儿童生长受到抑制,青光眼,白内障。精神症状:欣快感、激动、谵妄,不安、定向力障碍或抑郁。


长期用药者还需注意“停药综合症”,停药时应逐渐减量直至停药。

二、局部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即外用药物,其作用机理与系统使用时较为一致,有明确抗炎、抗过敏、抑制免疫及抗增生作用。

不良反应:但因皮肤组织的特殊性,不当外用治疗时,可能诱发或加重局部感染、如加重痤疮、疥疮,导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色素改变、激素依赖及反跳、口周皮炎、难辨认癣、难辨认毛囊炎、接触性皮炎、诱发溃疡、诱发粟粒疹、脂肪或肌肉萎缩等不良反应。眼周使用可能引起眼压升高、青光眼、白内障、加重角膜、结膜病毒或细菌感染,严重者可以引起失明。全身长期大面积应用可能因吸收而造成HPA轴抑制、类库欣综合征、婴儿及儿童生长发育迟缓、血糖升高、致畸、矮小症等系统性不良反应。

所以,在皮肤病的诊疗过程中,“疾病”是医生及患者共同的敌人,而我们的“武器”又是一把“双刃剑”,我们需要“知己知彼”,我们需要“共同配合、共同努力”,才有可能取得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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