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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甲减七问七答

2018年08月15日 7778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1.妊娠期临床甲减的诊断标准?

妊娠期临床甲减诊断标准是: TSH>妊娠期参考值上限,且FT4<妊娠期参考值下限。妊娠期特异的血清甲状腺指标参考范围(简称妊娠期参考值)分为两类,一类是本医院或者地区建立的妊娠期参考值,另一类是指南推荐的参考值。2011年美国甲状腺协会(ATA)指南首次提出妊娠三期特异的TSH参考值,即陕西省人民医院产科吴桂清

T1(孕0-13+6周)期,即孕早期0.1~2.5 mIU/L

T2(孕14-27+6周)期,即孕中期0.2~3.0 mIU/L

T3(孕28-41+6周)期,即孕晚期0.3~3.0 mIU/L

2011年版ATA指南还提出T1期妊娠妇女如TSH>10mIU/L,无论有否FT4降低,都可以诊断为临床甲减。但是关于TSH>10mIU/L这一标准,学术界尚未取得一致意见。

2.妊娠期临床甲减对妊娠结局有哪些危害?

妊娠期临床甲减损害后代的神经智力发育,增加早产、流产、低体重儿、死胎和妊娠高血压的危险,证据肯定,必须给予治疗。

3.妊娠期临床甲减治疗的目标是什么?

ATA提出,左甲状腺素(L-T4优甲乐、雷替斯等)治疗妊娠期临床甲减时TSH目标是:T10.1~2.5 mIU/LT20.2~3.0 mIU/LT30.3~3.0 mIU/L一旦确定临床甲减,立即开始治疗,尽早达到上述治疗目标。

4.妊娠期临床甲减治疗药物和剂量?

妊娠期临床甲减首选L-T4治疗。非妊娠临床甲减的完全替代剂量是1.6~1.8μg/kg体重/天,妊娠临床甲减的完全替代剂量可以达到2.0~2.4μg/kg体重/天。L-T4起始剂量50~100μg/天,根据患者的耐受程度增加剂量,尽快达标。合并心脏疾病者需要缓慢增加剂量。对于严重临床甲减的患者,在开始治疗的数天内给予两倍替代剂量,使甲状腺外的T4池尽快恢复正常。

5.临床甲减的妇女在什么条件下可以怀孕?

已患临床甲减妇女计划妊娠,需要将血清TSH控制在0.1~2.5 mIU/L水平后怀孕。

6.妊娠期临床甲减的监测频度?

临床甲减孕妇妊娠前半期(1~20周)甲状腺功能的监测频度是每4周一次。在妊娠26~32周应当检测一次血清甲状腺功能指标。

7.妊娠期临床甲减产后L-T4剂量如何调整?

临床甲减孕妇产后L-T4剂量应降至孕前水平,并需要在产后6周复查血清TSH水平,调整L-T4剂量。

参考文献:妊娠和产后甲状腺疾病诊治指南20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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