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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病科出院病人注意事项(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

2018年08月24日 8477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为减少您办理出院过程的不便,特提醒注意下列事项

请把所有影像学资料都带走,不要遗忘,复查时请携带所有影像学资料。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骨病科秦迪

1如您为新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您需要

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复印病历时包含在病历中。

诊断证明:出院时主管医生给予(在办理出院处盖章,方可有效)。

费用清单:在住院部一楼办理出院处结账时给予。

结帐单:在住院部一楼办理出院处结账时给予。

2、诊断证明:在办理出院处盖章,方可有效。

3、费用清单、结帐单:出院当日11点以后直接去住院处(地址:住院部一楼结账窗口)结账即可

4、复印病历:可采用邮寄自己来院复印

邮寄病例需带病人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病案室办理即可。

自己办理需在出院后5个工作日后直接到病案室复印(周一至周五复印)。

病案室位于省三院东门院内50米北侧的2层小楼内)。

5、复印病历时所需证件:

必须持有患者和来医院复印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如果不是患者自己复印病历,必须由患者写一份委托书,委托来医院复印人办理复印病历。否则不能复印病历。

6、省医保、市医保、居民医保需首先到住院处提供住院清单找主管医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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