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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梅毒的处理

2020年04月28日 7822人阅读

    妊娠早期梅毒治疗是为了使胎儿不受感染,而妊娠晚期的治疗主要是为了使受感染的胎儿在分娩前治愈,同时也治疗孕妇。对曾经分娩过早期胎传梅毒儿的母亲,虽无临床体征,血清学反应也为阴性,仍需要适当治疗,但禁用四环素及多西环素类药物。北京儿童医院皮肤科张斌

推荐方案:

  • 普鲁卡因青霉素,每日80万u,肌肉注射,连续15d;
  • 苄星青霉素,240万u,分两次臀部肌肉注射,每周1次,共3次;

    上述方案要求在妊娠前三个月及妊娠末三个月应用一个疗程。治疗后每月查一次RPR,观察有无复发及再感染。

    早期梅毒治疗后分娩前每月检查1次梅毒血清学反应,如果3个月血清反应滴度不下降2个滴度或上升2个滴度,应该给予复治。

    梅毒孕妇所生的患儿应该加强随访。见《梅毒孕妇所生患儿的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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