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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梅毒患者没有结婚的权利?

2020年06月11日 7930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近期一位患者,女,专程从黑龙江来找我。

她在当地准备结婚了,婚前检查发现梅毒阳性,TRUST指标为1:1。仔细询问病史,她已经和男友在一起至少四年了,而这四年间,除了和男友外,没有其他任何性接触。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皮肤性病科吴焱

她男友查了梅毒指标,是阴性的。就是说,实际上她可能是在至少五六年前感染的梅毒,根据疾病的特点和规律,这种情况,即便没有经过正规治疗,也几乎没有传染性了,否则,她男友一定会被传染的。

考虑到她从未经过正规治疗,从那么远的地方专程前来,为了稳妥起见,我还是给她进行了正规抗梅毒治疗。但她的指标,短期内很可能会持续阳性,甚至还有可能一辈子阳性。

这种情况医学上称为血清固定,就好像皮肤受外伤,愈合后虽然不会再有伤口流血感染,但可能会留下瘢痕。这个TRUST指标,就相当于瘢痕,经过正规治疗,有的人TRUSTRPR指标会完全阴性(相当于看不见瘢痕),而有的人,可以看见一点点,还有的人,瘢痕一直会有,而且很明显,或许永远都去不掉,这和个人体质是有关系的。

我给她开了证明,说明了在我院经过正规治疗,病原体已经清除了,虽然指标还阳性,很可能属于血清固定,没有证据表明还有传染性。

但是,她告诉我,等她回到黑龙江,她还是办不了结婚手续。结婚登记的人就是不给办,除非完全治好。

我无语了,国家法律并没有强制婚检,更没有规定梅毒患者不能结婚。何况,已经经过正规治疗了,能做的也就只能这样了。梅毒的指标,确实可以一辈子阳性,而她确实也没有传染性。全国那么多地方也都没有说连结婚证明都不能开的,当地凭什么就能剥脱别人结婚的权利呢?这个问题是个社会问题,根本的原因在于歧视和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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