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碘盐,还有必要继续吃下去吗? (转载)

2018年07月10日 7720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当人体缺乏碘元素时,会造成甲状腺功能的紊乱,最典型的是老百姓俗称的“大脖子病”;而另一方面,碘的过量,会增加罹患甲亢的风险。时至今日,碘盐还有必要继续吃下去吗

作者:公子墨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甲状腺外科王培松

来源:医学界内分泌频道

针对上述问题,目前比较主流的正反两方观点是:

正方:现在患甲亢的人这么多,还是不吃碘盐为好。

反方:碘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国家也很重视碘盐的普及,应该继续吃下去。

作为内分泌科医生,我今日就站在专业的角度,系统地剖析现在国人到底还需不需要继续食用碘盐这个问题——

问题一:碘与甲状腺激素的关系是什么?碘是合成四碘甲状腺原氨酸(T4)和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3)的成分,且必须通过饮食供应。甲状腺合成足量的甲状腺激素每日需吸收的碘离子量是50~70μg。当碘摄入量长期<20μg/d时,即会发生严重的碘缺乏,碘摄入不足会导致甲状腺激素生成不足;相反,长期的碘摄入过量,机体不能有效调节时就可能导致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等甲状腺疾病的发生。

问题二:缺碘会导致什么病?地方性甲状腺肿:碘缺乏病最典型的表现是地方性甲状腺肿,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大脖子病。机体在碘缺乏时,甲状腺组织发生代偿反应并导致病理性损伤。通常缺碘性甲状腺肿是可逆的,碘摄入量补充至充足量后即可恢复正常。甲状腺肿最初为弥漫性,但最终会变为结节性,因为一些甲状腺滤泡中的细胞会增殖过多,因此,碘缺乏地区的儿童和青少年通常患有弥漫性甲状腺肿,而长期居住在碘缺乏环境中的成人多为结节性甲状腺肿地方性克汀病(呆小症):发生在胎儿期或出生2个月内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称为呆小症或克汀病,特征性表现为明显的智力发育迟滞以及不同程度的身材矮小、聋哑症及痉挛状态等。克汀病发生的原因是母体严重的碘摄入不足导致甲状腺激素合成减少,不能满足胎儿及婴儿正常生长发育的需要。甲状腺癌:碘缺乏一直被认为是甲状腺癌发生的一个重要危险因素,这结论在动物实验中得到证实,结果表明,发生甲状腺滤泡性腺癌甲状腺癌的几率更大。并有相关研究表明,缺碘的甲状腺对放射性物质更敏感。此时甲状腺对放射性物质吸收增加,若暴露于辐射环境,会增加甲状腺癌发病的风险。

问题三:碘过量会导致什么疾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现在主流观点认为,碘超足量和碘过量最主要会引起甲状腺功能亢进和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病(AITD)。关于碘过量引起的甲状腺功能亢进主要发生在碘缺乏地区补碘后,因为碘过量提供了甲状腺激素合成的原料,在一些敏感的个体中,容易出现因激素产生过多引起的甲状腺功能亢进。在碘充足地区,甲状腺结节患者补碘后也易出现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碘过量通过抑制碘的有机化以及T4和T3的合成(Wolff-Chaikoff效应),也能引起甲状腺功能减退症。高碘甲状腺肿:高碘引起甲状腺肿最早是在日本北海道渔民身上发现的。国内也有研究证实高碘地区儿童甲状腺肿发病率明显增高。

临床医生的建议与思考——从上述两方面我们可以清晰地了解到,缺碘和碘过量都会给人体带来潜在或实在的损害,那么碘盐究竟该不该继续吃下去呢?这一公众问题,还得以科学数据为根基、以流行病学的方法进行探讨:我们知道,对于碘元素,我们必须从食物中获取,这就关系到了地域性、地区饮食习惯等诸多地理学、社会学因素。在我国,高水碘地区所占的比例很小,零零碎碎地分布在山西、山东、河南、河北、安徽、江苏和天津7个省、直辖市内的236个下辖行政单位。从中也可以看出,缺碘的地区占大多数,故我国自1995年起,开始实施全民食盐加碘策略。在这20多年的实施中,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地方性甲状腺肿及呆小症的发生率。这不是一个历史问题,而是一个长久的公共健康问题。而现在的矛盾是,国人在经过食用20年的加碘食盐后,给人造成的主观印象是,国人不会缺碘。但显而易见的是,“碘必须通过食物供应”的命题就已说明了人体补碘是一个长期性、日常性和生活化的过程。加之妊娠妇女和儿童更需要碘的补充,因为缺碘会对婴幼儿的神经发育造成不可挽回的损伤站在医生专业的立场上,我建议,食用加碘盐是个体行为,而这个行为要合乎科学性。以社区为单位,市民可以通过体检得知自己体内碘的情况,从而决定需不需要食用加碘食盐(尿碘的测定可以反映出人体碘的状况)。按照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推荐的碘营养状况评价标准:孕妇尿碘适宜范围为 150 ~249μg/L,250 ~499μg/L 为超过适宜量,<150μg/L 为碘不足,>500μg/L 视为过量。普通人群尿碘 100 ~199 μg/L 为适宜,200 ~299μg/L为超过适宜量,<100μg/L为不足,>300μg/L为过量。根据这一标准,平时通过食用加碘食盐维持尿碘处于正常范围内的人群可以继续食用碘盐;而尿碘大于正常值的患者,可以通过进一步检查明确是否为单纯性碘过量还是合并其他疾病,再来确定是否需要食用碘盐。“碘盐的普及还有必要吗?”——这不仅是一个公众话题、医学范涛的话题,还是关乎世界卫生组织及国家卫计委在科学的调研基础上出台相关政策的问题。我们期待国家卫计委在公众健康问题上进一步加大普查及调研工作,正确引导公众健康问题的舆论,并监督盐类的市场行为,以防假盐、乱盐危害公众健康,也需要监管商家以营销为目的促使的任何引导公众错买盐的行为,给公众一个健康的甲状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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