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局部损害
化学物对局部组织的损害有氧化作用、还的作用、腐蚀作用、原生质毒、脱水作用及起疱作用等。这是由
化学物的性质所决定的。一种化学物质可同时存在以上几种。有的因本身燃烧而致
烧伤,如磷
烧伤。有的本身对健康皮肤并无损害,一旦着炎燃烧,造成皮肤
烧伤,药物即可通过创面吸收入体内,引起中毒反应。 一般酸烧伤,由于组织蛋白凝固,形成一层痂壳,可预防进一步损害。碱
烧伤后形成脂肪皂化,并可产生可溶性碱性蛋白,故对局部创面有继续损害的过程。磷
烧伤后形成磷酸,可继续使组织损害。 2、全身损害
化学药物可从正常皮肤、创面、呼吸道、消化道等吸收,引起中毒及内脏器官的破坏。
化学烧伤的死亡率明显高于一般
烧伤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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