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DS柏林标准包括急性起病、低氧血症程度、肺水肿来源和影像学表现四个方面(表1)。与既往的AECC标准比较,明确了急性起病是指在一周内出现或加重的呼吸系统症状,
ARDS可以合并存在心功能不全,非常重要的是依据改良的氧合指数将
ARDS进行轻、中、重度分层诊断,不再保留急性肺损伤的概念,有利于早期发现
ARDS,进行早期诊断和治疗干预。
ARDS柏林标准分层诊断可反映患者疾病严重程度。与AECC标准相比,柏林标准能有效细化
ARDS的严重程度,有利于分层诊断和早期治疗;分层诊断也为临床分层治疗提供了依据。
ARDS严重程度越高,死亡率越高,机械通气时间明显延长。根据柏林诊断标准,轻度
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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