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推广
介入放射学诊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
介入诊疗技术的最低要求,适用于医疗行政部门对本专业的管理。本规范所称的综合
介入诊疗技术是指除外神经介入和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的总称(以下简称
介入手术),主要为对非血管疾病和肿瘤进行治疗的
介入技术。非血管介入诊疗技术是在医学影像学设备引导下,运用
介入器具经皮穿刺或经体表孔道进入人体进行诊断和治疗的一系列技术;肿瘤
介入诊疗学是指在医学影像设备引导下通过血管或非血管途径对肿瘤实施诊断和治疗的一系列技术。本规范适用于各类非血管性疾病、良恶性肿瘤、及其它各系统疾病的介入治疗等。以抢救生命为目的的急诊
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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